污水再生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变革了传统的水资源利用方式,在社会经济系统均水循环之外,又增加了社会经济系统内部的水循环。随着这种水资源利用方式的变化,传统的“给水”与“排水”、“原水”与“污水”等概念的界限不再分明,并出现了重叠部分。更为重要的是,原本排水系统中污水对用户的种种风险会随之部分转移到给水系统中,再次对用户构成威胁。这种风险可能来源于自然因素,也可能来源于人为因素;可能表现为再生水水质不能达到某种利用方式的要求,也可能表现为水量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可能表现为人体健康的影响,也可能表现为生态环境的恶化,还可能表现为社会经济的损失。城市的水经全自动过滤器处理完后一般都用于城市杂用。城市杂用包括城市绿化、建筑施工、洗车、道路洒水、厕所冲洗用水等。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时,应尽量减少其与人体的直接接触。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 18920 - 2002),每升再生水中总大肠菌群不应超过3个,因此需要足够的投氯量并延长消毒时间,以保证病毒或寄虫卵灭活或死亡。亦可采用其他消毒方法,但一定要保证输水布水系统管网末端的余氯不小于0.2 mg/L。因此,须建立污水再生利用的*保障体系和保障设备,电渗析设备是污水再生利用的有力武器和保障性设备,它可以更合理、科学、经济、有效地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保证用户使用到*、足量的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