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部门、各工段安排专人负责各种原始记录本的收存和发放,并建立收存和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2.岗位原始记录一般包括巡检记录、运行参数记录、交接班记录、各类台账等,不得记录与生产运行不相关的其它内容。
3.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操作规程按时巡检并及时地将生产状况填写在巡检记录本上。
4.针对巡检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状况及各种参数。
5.岗位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封皮与内部页面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卷角、没有撕页、缺页,严禁胡写乱画。
6.填写内容要符合巡检及点检时设备、生产运行的真实情况,不准漏填、瞒报和事后修改。务必保证各种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生产运行中
电渗析设备运行停止(或运行)时要在备注栏或岗位交接班记录中标明,并记录停止时间、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设备开启时间。
8.设备运行记录中,设备整点之后(包括整点)运行的都要有记录。
9.记录过程中,对书写错误的地方应采取画斜线”—”的方式,并在对应的地方写上修改后的数据,同时盖上修改者的印章。各记录应记录的部分不允许出现空白项,若确不需记录,在空格内画“”斜线,由左上角至右下角。
10.交接班时,由交班人签字,接班人确认后签字;并且要有双方班长确认签字。特殊情况(如接班人迟到或短时间请假等)需要在非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班的,要注明交接班时间,交班人和接班人。交接班时间统一采用24小时制,接班时间分别为8:00-16:00,16:00-24:00,0:00-8:00。
11.各岗位记录一律本人自己填写,严禁他人代写。
12.所有记录填写要求使用黑色中性笔。
13.汉字的书写规定使用仿宋体,做到字迹清晰、整洁、规范、横平竖直、大小一致、字距均匀、上下对正、左右看齐,不重笔、不涂改、不刮字、不污染,整洁美观。
14.记录时,数字的书写要求大小要一致,字距要均匀,字迹要清晰。
15.记录本要求一月装订一本。